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事訴訟法
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 
開課學期
11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林鈺雄 
課號
LAW326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5310 
班次
 
學分
4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6,7,8,9(13:20~17:20) 
上課地點
萬2311 
備註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請選修「A41 M0220」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4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刑事訴訟法乃法律系學生必修之基礎科目,在國家考試上亦佔有一席之地,對於學生畢業後可能從事之檢察官、法官或律師業務尤為重要。由於刑事訴訟法最近歷經多次大幅修法,並且幾年來之學說創新,以傳統領域與新的發展併陳的結果,致使教學範圍過於龐大。本課程設計之教學領域乃從序論到第一審終結,內容著重於基本原理原則、訴訟主體、訊問、強制處分、證據的總論問題以及從偵查到審判的各論問題。教學進度則是由具體到抽象,由各論到總論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教學設計上以培養學生刑事訴訟之基本觀念為主,但為拓展學生進一步思考刑事訴訟相關問題之空間,訓練學生未來執業時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,教學範圍將兼及外國之學說、判例與立法例,並輔以實例比較對照。 
課程要求
由於授課之範圍廣泛,但總學分數僅4學分且一學期授畢,為求最大之授課效果,本課程將提高上課之要求,未能配合者請勿修課。修課同學將分組,全體同學必須事先研讀指定教材,分組同學並必須負責解答教師事先指定之問題或實務案例,並於課堂提出口頭報告,由全體同學討論後,再由教師講評說明。

評分方式將採綜合計分法,原則上以期中(50%)、期末兩次測驗(50%)為評分基準。分組書面報告、學生上課的參與表現將作為加減分依據。
最新參考資料及各講之補充教材將隨上課進度逐步公告於教學網站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》,2023年12版(主要參考教材)。
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》,2023年6版。
(僅列主要參考教科書)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0  緒論/刑事訴訟之基礎構造 
第2週
2/27  刑事訴訟之基礎原則 
第3週
3/5  偵查總論 
第4週
3/12  偵查各論 
第5週
3/19  公訴、自訴 
第6週
3/26  審判 
第7週
4/2  特別訴訟程序(春假) 
第8週
4/9  期中考 
第9週
4/16  法院、檢察官及其輔助機關 
第10週
4/23  被告╴犯罪嫌疑人、辯護人 
第11週
4/30  訴訟關係、訴訟要件與訴訟行為
訴訟標的-單一性與同一性
 
第12週
5/7  強制處分總論 
第13週
5/14  強制處分各論—羈押及搜索扣押 
第14週
5/21  證據法總論—體系及嚴格證明 
第15週
5/28  證據法各論—傳聞法則及證據禁止 
第16週
6/4  期末考 
第17-18週
6/11  彈性上課